论朱熹《孟子集注》中的理学思想
《孟子集注》是朱熹通过经典诠释建构理学思想体系的代表作品。中唐至宋的儒学复兴和孟子升格运动是《孟子集注》产生的最为深刻的思想文化背景,而朱熹对时代问题的自觉,对文化传承的担当以及主观上付出的努力也是《孟子集注》产生的关键条件。在《孟子集注》当中,朱熹全面阐发了他的理学思想。在理气之论中,朱熹利用对“理”“道”“天”三个概念的诠释从全体之理、事理、伦理、性理四个方面建构了他的理本体;利用对推“不忍人之心”与“博学详说”的诠释阐发了“理一分殊”的思想;利用对“浩然之气”论和孟子关于“性”“命”的讨论的诠释阐发了“理气二分”思想。在心性之说中,朱熹发挥孟子的“性善论”,在理气论的框架下讨论人性问题,并对“性”作出“天命之性”“气质之性”的区分;朱熹从天命之性来理解仁、义、礼、智,对四者的概念进行了重新的界定,并确立了“仁”在四者中的最高地位;与此相关,朱熹揭示了“心”“性”“情”之间的关系,进而发挥和完善了张载提出的“心统性情”说;从心的发动的角度来论心性,朱熹利用对《孟子》文本中“四端之心”“赤子之心”“性善论”等方面的诠释阐发了“未发已发”的思想。在知行之辨中,朱熹区分了认识的性质与阶段、讨论了知行关系并详细论述了“格物穷理”这一关于认识的核心观念;朱熹强调认识过程中主体涵养工夫的重要意义,他将孟子的“存心”转化为“主敬”,并从“省察此心”“精一其心”“寡欲养心”三个方面来概括主敬涵养之道。在格物穷理和主敬涵养的基础之上,朱熹以“天理”“人欲”对言,提出了“天理人欲,同形异情”“天理人欲,不容并立”的观点,并最终主张“遏人欲”“存天理”,为人在现实社会的行为方式提供根本的依据。《孟子集注》是朱熹诠释《孟子》的集大成之作,也是展现朱熹理学思想的最重要的文献之一,具有重要的历史影响。《孟子集注》不仅全方位地阐发了朱熹理学各个部分的深刻内涵,而且建构起了其理学思想的逻辑框架,清晰地呈现了朱熹理学的思想图景;朱熹之后,《孟子集注》的思想为其后学所继承,陈淳和金履祥是其中的代表人物;明中期之后,王阳明、戴震等思想家借助批判《孟子集注》来反对朱熹理学,进而建构自己的思想体系。《孟子集注》在朱熹理学建构过程中居功至伟,对其理学倾向的辩难是推动儒学、《孟子》诠释学继续向前发展的必由之路。
- 作者:
- 张启磊
- 学位授予单位:
- 安徽师范大学
- 授予学位:
- 硕士
- 学位年度:
- 2018年
- 导师姓名:
- 彭启福
- 中图分类号:
- B244.7
- 关键词:
- 朱熹;《孟子集注》;理气之论;心性之说;知行之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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