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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辅导员双重身份研究

从1953年清华大学设立政治辅导员制度至今,我国的高校辅导员制度已经走过了60多年的历史,对辅导员的身份定位,也经历了“政工干部→政工干部也是师资队伍的一部分→允许评聘教师职称→承认教师身份→确立管理干部和教师的双重身份→强调专业化”的历史变迁。辅导员身份定位的变化,是辅导员制度变化的一个重要内容。随着辅导员制度的变化,辅导员的称呼、选聘准入、职位设置、学历要求和培训培养等也都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这些变化折射出思想政治教育随着时代变迁的诸多转变。辅导员制度的变化,是内部动力和外部动力共同作用的结果。教育部24号令规定了辅导员的八大职责,主要分为教育、管理和服务三大方面,他们与辅导员的教师身份、干部身份密切相关,“双重身份”使得辅导员的职责与高校专任教师和管理干部有着很大的不同。辅导员的教师身份并不是通过课堂教学,而是更多地体现在课堂之外的日常教育。辅导员的管理身份也更多地是用管理的手段达到教育学生的目的,更多地是要激发学生的自我管理。高校辅导员的职位设置,在国家层面是意识形态教育的需要,在社会层面是人才培养的需要,学校层面是学生工作队伍内部职责分工的需要,在学生层面是成长成才过程中得到学习、生活、交往、心理、就业、深造等具体指导和帮助的需要。借鉴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中的“岗位分析”理论,可以编写出辅导员的岗位说明书。通过岗位分析可以看出:辅导员的工作带有很强的实践色彩,单纯强调辅导员的管理干部身份或者是德育教师身份,或者是兼而有之的“双重身份”,都有很大的局限性。笔者进行的问卷调查和访谈显示,绝大多数辅导员和党总支副书记、学生处长等学工领导都认可辅导员的“双重身份”,认为保障了辅导员的待遇,提高了辅导员的地位,但是他们对双重身份带来的问题认识不到位。在职辅导员和新任辅导员都比较倾向于将辅导员的身份定位成一种“服务者”的角色,反映出他们一种更为平等的师生观,但在实际工作中他们可能更多地充当了“管理干部”的角色。如果能够转岗,大部分辅导员选择转岗至教师岗位,从事自己原来所学专业的教学工作。辅导员的双重身份的规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双重身份与我国高等教育的学生管理模式、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现状相吻合,与我国大学生的实际情况相一致,有利于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相对于原来的单一干部身份,双重身份提高了辅导员的职业声望和实际待遇,为辅导员发展提供了更宽广的空间,蕴含了辅导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方向,有利于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发展。双重身份与国家、社会以及学生家长对辅导员的要求相一致,有利于促进教育发展和社会进步。双重身份的制度设计会在将来辅导员制度的发展变革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辅导员的双重身份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第一,双重身份是一种摇摆性的制度设计。双重身份给辅导员带来了身份上的不确定感,辅导员的身份认同面临挑战;调查显示,辅导员倾向于将自己确定为教师身份,而与辅导员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人:如大学生、专任教师和行政干部都倾向于将辅导员看成是管理干部;双重身份的定位有可能使辅导员产生教师和干部任何一方的核心利益都无法享受的蝙蝠效应。第二,双重身份给辅导员带来了严重的角色冲突。双重身份导致辅导员角色内容的矛盾性、角色结构的复杂性和不平衡性,双重身份引发辅导员职业价值观和职业行为的冲突。第三,双重身份凸显了辅导员制度体系内在的缺陷与矛盾。《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规章将高校岗位设为专业技术岗位、行政管理岗位、工勤服务岗位三类岗位,这是一种单一身份的岗位设置取向,而教育部24号令对辅导员的双重身份设置显然与上述上位法律规章不一致;双重身份同时也是一种权宜化的制度设计,具有过渡性、依附性、关照性的特点,不利于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双重身份的制度设计还与教育领域去行政化改革的发展趋向背道而驰。对辅导员双重身份的定位折射出我国长期存在的功利主义的教育理念、折衷主义的教育定位、管理本位的思维方式。这既是解放前中国共产党干部教育模式的直接影响,也有着政教不分、官师合一、“学而优则仕”的官本位思想等传统文化的深刻印记。从美国高等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发展的历史来看,经过三百多年的发展,美国的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已渐趋成熟,其学生事务工作者的突出特点是队伍职业化、培养专业化、管理职能化、身份稳固化。这启示我们在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上要强化辅导员身份的专业属性,明确辅导员的身份定位,推进辅导员的职责分工。鉴于高校辅导员双重身份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因素逐步丧失,根据高等教育、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以及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趋势,我们应该逐步消解高校辅导员的双重身份,淡化其干部身份,强化其专业内涵。依据政治性与科学性的统一、现实性与未来性的统一、民族性与世界性统一的原则,可以将辅导员的身份确定为“专业的学生工作者”。以专业学生工作者的身份为依托,依据《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可以将辅导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称为全科式、凝聚式、专科式三个发展阶段,实现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固化和专业分化的齐头并进,初步构建起有中国特色的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通道与路径。双重身份问题是目前制约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一个症结问题,对辅导员的身份定位进行政策上的调整,可能是推动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作者:
陈勇
学位授予单位:
安徽师范大学
授予学位:
博士
学位年度:
2015年
导师姓名:
朱平
中图分类号:
G645.1
关键词:
高校辅导员;双重身份;制度;职业化专业化;专业的学生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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