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未成年人审前羁押制度实证研究
An Empirical Study on the Pretrial Detention System of Juveniles in China
为了更好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许多国家都规定了对于未成年人的羁押例外性要求.在我国,虽然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了对于未成年人要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但我国并没有坚持非羁押原则.实践中对于未成年人的审前羁押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却也仍然存在羁押期限长、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率低等问题,这对于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产生了不利影响.笔者认为有必要从实证的角度研究近几年未成年人审前羁押的适用状况,本文将从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角度进行出发,选取C市Y区检察院办案情况为研究样本,探索未成年人审前羁押制度运行中的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完善举措,以期能够在未来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审前羁押制度的前提下,逐步完善少年司法制度.本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正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约三万字.第一部分论述我国未成年人审前羁押制度的概述.我国学者对于审前羁押有不同的概念界定和范围表述,本文所探讨的未成年人审前羁押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院判决前,基于拘留、逮捕后进行的羁押.未成年人审前羁押制度的存在包含着容忍性和严格限制性的理论基础,追求案件的客观真实、法律实证主义以及利益权衡方面的考量使得其存在有合理性基础;无罪推定思想,正当程序的要求,权力制约和人权保障思想均要求对未成年人的审前羁押必须严格限制.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以及诸项规定的出台均明确了对于未成年人审前羁押的态度,要在审前羁押中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权利保护、教育、帮助和矫治.第二部分考察样本检察院审前羁押制度运行中取得的进步和存在的问题.近几年样本检察院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保持审慎态度,审前羁押率也出现明显下降趋势,在未成年人的辩护权保障方面取得进步.但是,未成年人刑事拘留羁押化、羁押期限过长,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率低,检察机关监督逮捕变更的效果不理想以及未成年人审前羁押期间未能得到合理的照管和教育仍是不容忽视的问题.第三部分分析样本检察院审前羁押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是未成年人刑事拘留紧急性要件的缺失.忽视刑事拘留的紧急性要件将直接导致对未成年人的羁押期限过长.二是非羁押性措施适用中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包括非羁押性措施适用严格,监护帮教条件的差异以及权利救济的不到位.三是对未成年人逮捕后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不足.实践中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案件屈指可数,逮捕决定一旦作出,很难发生变更.四是未成年人审前羁押的场所设置缺乏中立性以及存在管理不当.对于被羁押的未成年人看守所管理上缺乏创新和区别对待,检察机关对看守的监督流于形式,无法保证未成年人羁押期间受到公正合理的待遇.第四部分提出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审前羁押制度的对策.针对未成年人审前羁押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我国应该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进行完善审前羁押制度:第一,法规层面.严格限定未成年人审前羁押的期限,设置严格的批捕条件,完善审查逮捕中的律师参与.第二,机制层面.积极适用未成年人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完善非羁押强制措施的执行机制.第三,配套措施层面.积极探索合适保证人制度,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审前非羁押风险评估,落实对未成年人审前羁押必要性审查,改善未成年人审前羁押期间的待遇.
- 作者:
- 王艳青
- 学位授予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
- 专业名称:
- 诉讼法学
- 授予学位:
- 硕士
- 学位年度:
- 2017年
- 导师姓名:
- 原立荣;高松林
- 中图分类号:
- D925.2
- 关键词:
- 未成年人;审前羁押;羁押必要性
- Minors; pre-trial detention; necessity of deten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