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舞蹈编导在舞剧创作中的主观意识与自我表达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会经历一条迂回曲折的道路,中国舞剧亦是如此.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现当代的舞剧创作对于编导的"主体"地位有了重新的认知,舞剧创作的关注点也开始慢慢由"作品本身"转向其创作的主体-"舞剧编导".进入21世纪,中国舞剧面对着不同以往的文化艺术需求和空前巨大的文化演出市场.与此同时,我们不应忽略的是,其创作意识与创作手法同样也面临着发展革新的需求.笔者认为,在当下中国的舞剧创作中,仅仅强调编导在"角色意义"上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意识已经远远不够.从艺术创作的"角度"问题出发,我们更应关注的是编导在舞剧创作中的"主观意识"及其在这种意识推动下完成的"自我表达".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笔者才在本论文中提出"主观意识"和"自我表达"的概念,并尝试通过对具体创作实例的分析与论证,寻找舞剧创作中编导"主观意识"形成的基础及其构成的要素,总结其对于舞剧创作的重要意义.从而使更多已经从事或将要从事舞剧创作工作的舞蹈编导,关注并倡导这样一种"为自己而表达"的创作意识.同时,笔者结合自己的舞剧创作经历,通过与经典的舞剧作品进行创作思维的分析与对比,从选材、结构、语言等角度探究舞剧创作中编导自我表达的方式,最终形成了关于舞蹈编导在舞剧创作中的主观意识与自我表达的相互关系的初步研究.
- 作者:
- 滕永山
- 学位授予单位:
- 山东艺术学院
- 专业名称:
- 音乐与舞蹈学
- 授予学位:
- 硕士
- 学位年度:
- 2015年
- 导师姓名:
- 胡玉平;王延辉
- 中图分类号:
- J723
- 关键词:
- 主观意识;自我表达;选材;结构;语言
- Subjective awareness; Self-expression; Selection of theme; Ballet structure; Action langu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