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得利益赔偿问题研究
The Research on Prospect Interest Compensation of Contracts
可得利益是指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即指合同适当履行后可以实现或者取得的财产利益,它是违约损害赔偿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我国《合同法》第113条对可得利益损失应当予以赔偿作出了规定,但是由于可得利益损失本身的不确定性和抽象性,以及人民法院对可得利益的认定过于谨慎和严格,使得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可得额利益赔偿请求大多难以支持.本文仅针对合合同可得利益的相关问题作些浅析,以期能在司法实务操作中有所裨益.第一部分,引入多个合同可得利益赔偿的相关案例,总结各案例判决书中对合同可得利益赔偿的相同和不同之处,引出论文所要讨论的主题.第二部分,着重分析合同可得利益的表现形式.分清合同可得利益的表现形式是正确处理违约可得利益赔偿案件的前提之一.第三部分,主要对合同可得利益的一般认定规则中的可预见性规则及确定性规则进行深度分析,再通过比较中国与他国在合同可得利益实际处理规则上的不同,揭示我国司法操作及立法上的不足,以及我国应当学习借鉴他国之处.第四部分,主要论述可得利益损失的范围、可得利益损失的计算标准及计算方法.
- 作者:
- 沈春燕
- 学位授予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
- 专业名称:
- 法律
- 授予学位:
- 硕士
- 学位年度:
- 2013年
- 导师姓名:
- 付荣
- 中图分类号:
- D923.6
- 关键词:
- 可得利益;可得利益的表现形式;可得利益的认定;可得利益的计算
- prospect interest;the form of prospect Interest;thecommon sence of prospect Interest;the calculation of loss of prospect inter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