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产救灾研究(1949-1956)
建国初期,河北省是我国三大重灾省份之一(河北省、河南省、四川省),其自然灾害相当严重,几乎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灾害发生,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新中国各项工作的开展和人民正常的生产生活。为了有效应对灾情,中共中央和河北省委省政府采取了积极措施,在实行政府救济的同时,组织灾民进行生产自救、开展社会互济运动,统筹灾民安置工作和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尤为突出的是,在救灾的同时,兴建防灾设施,以减少灾害的发生,如建设水利设施、防蝗设施等,达到了“标本兼治”的成效。1949至1956年中国处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转变时期,救灾工作进展得顺利与否,直接影响着新中国政权的巩固与建设。
本文以当时河北省为例,以河北省档案资料、河北省志资料为主要依据,探讨新民主主义社会时期的生产救灾工作与成效,并总结经验教训,为探索一条普遍有效的防灾赈灾的路子提供现实借鉴。
- 作者:
- 刘扬
- 学位授予单位:
- 河北大学
- 专业名称:
- 中国近现代史
- 授予学位:
- 硕士
- 学位年度:
- 2010年
- 导师姓名:
- 郑志廷
- 中图分类号:
- X43
- 关键词:
- 自然灾害;生产救灾;社会互济运动;灾民安置;灾区卫生防疫
- 1949-1956;Hebei Province;Production Reli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