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埃及伦理中的和谐观念
玛阿特是古埃及伦理的基本观念。玛阿特本身是不可译的,它是秩序、真理、公平、正义、真实、正直等概念的总和。然而玛阿特最基本的含义是秩序与平衡,这种秩序体现在社会关系中则意味着绝对正义,所要达到的状态即为和谐。本文从人与神、人与人、人自身及人与自然四个方面来探究古埃及伦理所包含的和谐观念。人与神的和谐主要体现在人是神的影像、人对神的崇敬及人与神的互惠关系。人与人的和谐主要体现在人与人之间利益上的均衡、关爱弱者及对他人生命及尊严的尊重。人自身的和谐主要体现在“自我塑造"与“培育”的统一以及人内在美德与外在实践的统一。人与自然的和谐主要体现在人与万物同处玛阿特秩序之中及人类与自然的互惠。四对关系中,人与人的和谐最为重要,因为它是保证社会稳定的基础,而古时的和谐又以社会的稳定为前提。达到人与人的和谐并非要达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与均衡,而是要有一个至高无上的力量来维持之一均衡,所以古时之和谐并非今日之和谐,然而二者却是相通的。
- 作者:
- 靳玲
- 学位授予单位:
- 内蒙古民族大学
- 专业名称:
- 世界史
- 授予学位:
- 硕士
- 学位年度:
- 2007年
- 导师姓名:
- 刘文鹏
- 中图分类号:
- K411.2;B411
- 关键词:
- 古代埃及;玛阿特;和谐观念;伦理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