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监督的司法化
宪法监督制度是现代政治文明中的重要部分,在维系社会衡平和保护人权方面有重要作用.经过长期演进,各国宪法监督已经在司法化这一方向上渐成共识.由于制度自身的缺憾,中国的宪法监督名有余而实不足.社会发展呼唤宪法监督制度的改革.但"议行合一"体制模式存在结构性矛盾,在这一模式下进行宪法监督改革,余地不大,效果有限.应考虑社会发展需要和国家统一前景,并借鉴域外成功经验,以宪法法院为主体确立司法化的宪法监督模式.除了引言和结语部分外,该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宪法监督制度的沿革及宪法监督司法化的内涵,并得出司法化模式是宪法监督制度选择与优化的结果这一结论.第二部分从价值和技术两个角度对宪法监督司法化的制度优势进行了分析,同时从历史和实证的角度对宪法监督司法化的制度意义与实践价值予以归纳和评价.第三部分从规范和实证的角度阐述了中国现行宪法监督模式的内容和局限,剖析了造成其制度落空的原因,并对学者们的改革设想予以归纳总结,提出改革须考虑的因素及改革的基本方向.第四部分对构筑中国宪法监督司法化模式所必需的理论革新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人民主权原则及宪法本身的与时俱进问题,在此基础上对宪法监督司法化的具体制度进行若干设计构思.
- 作者:
- 王志胜
- 学位授予单位:
- 海南大学
- 专业名称:
- 诉讼法学
- 授予学位:
- 硕士
- 学位年度:
- 2003年
- 导师姓名:
- 谭兵
- 中图分类号:
- D921;D915.2
- 关键词:
- 宪法监督;宪法监督司法化;分权制衡;人民主权;议行合一;宪法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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